1.请问购买普通商品房享受财政补贴的时间?
答:根据台财农税发[2008]5号《关于明确个人购买普通商品房和存量住房财政补贴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中规定:其补贴时间为,自2008年11月3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2.请问明年拿房屋所有权证的普通商品房可否享受财政补贴?
答:不可以。根据台财农税发[2008]5号《关于明确个人购买普通商品房和存量住房财政补贴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中规定:补贴的具体界定标准为:(1)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以经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包括交接书和补充合同)的签订之日为准;(2)存量住房交易以房管部门房屋买卖契约受理之日为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即可享受补贴。
3.请问购买普通存量住房享受哪些财政补贴?
答:根据台财农税发[2008]5号《关于明确个人购买普通商品房和存量住房财政补贴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中规定:普通存量住房交易(交易双方均为个人)可享受:契税、营业税、城建税80%;个人所得税32%的补贴。
4.请问发票丢失应如何办理?
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发票丢失,应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重新领购。
5.请问小型车的车船税税额?
答:根据《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的通告》中规定:小型客车(载客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车船税每年每辆为3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