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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热点问题解答(2010年1月)

来源:  发布日期:2010-3-3 10:12:4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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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一年之内买卖房屋退税所需条件和相关资料?

答:您一定要符合一年之内的买卖行为,而且是先卖出房产然后又购买的房产,且买卖顺序不能颠倒。资料主要包括:新购房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新购房产的房产证、合同,个人所得税税票、契税税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新购房房产买卖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卖出房产的房产证明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卖出房产的个人所得税税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2. 请问二手房交易中“5年”期限的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中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3. 请问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所扣除个人所得税的标准?

答:根据财税[2006]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4. 请问税务机关对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有手续费返还的政策吗?

答:有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5. 请问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在税收上有无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办发[2004]1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中规定: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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