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税动态 >> 正文
仙居县规范自定奖金补贴发放和公费接待行为

来源:  发布日期:2006-1-23 10:38:12  点击: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加入收藏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年关将至,仙居县委、县政府联合向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机关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春节期间财务收支管理,规范自定奖金补贴发放和公费接待行为。

一是各单位必须在保证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福利、补贴正常发放和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前提下,才可发放自定奖金、补贴及其它福利。年度收支不平衡、无可用资金的单位一律不得发放。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纪委、县财政局报告2005年已发放自定奖金等情况, 2006年发放自定奖金的必须先向县纪委、县财政局报送《自定奖金、福利、补贴发放申报表》。

二是各单位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好公务接待,控制接待费开支,严禁单位之间互相宴请、送礼,2005年各单位接待费开支情况向县纪委报告。

    三是对自定奖金、福利、补贴发放多,接待费开支大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通报,对严重违反规定发放奖金、福利、补贴以及报告严重失实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予以严肃处理。

(仙居县财政局  李琦瑛)

责任编辑:】
版权所有 © 2005-2008 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备案号:浙ICP备05007869号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纬一路66号天元大厦 邮编:318000 咨询电话:88209207 涉税举报:88208700 税务语音特服电话:12366
网站支持: 88209213 E-mail:webmaster@tzcs.gov.cn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Netscape6.0、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