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体推进“三个集中”,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一是引导农业从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集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继续加大扶持力度,打造品牌农业、建立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等进行专项资金扶持;稳定并继续执行粮油直补、良种补贴、最低收购价和价外补贴政策,对购置大中型农机具实行以奖代补;对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或设备更新贷款,视同工业骨干企业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各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现代农业主体的培育。力争到2010年,全市形成10万专业大户和1500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二是着力引导工商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引导工商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形成以台州沿海产业带为主、县级工业园区为基础、小企业创业基地为补充的工业产业科学布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抵扣;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仓储建设用地按仓储用地对待;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级政府要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产品物流业。三是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进一步消除各种限制农民进城的歧视性政策,简化农民跨地区进城就业手续,营造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环境。落实好农民工依法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基本保障政策。
二、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加大对村庄整治建设的投入。从今年开始,市级每年至少安排1000万元的“百千”工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市区范围示范村、整治村的以奖代补和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补助,以及市级村庄整治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奖励。
三、加强农民素质建设,提升农民就业竞争力。县(市、区)财政今年按照“人均培训经费不少于300元”的标准,将各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今年全市计划完成16.56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其中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5万人,培训后转移4万人,到2010年完成全市所有村的培训。
四、市、县两级今年开始都安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在公共财政安排中突出“三农”的基础地位,今后每年各项预算内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增长要高于财政增长幅度。进一步调整土地出让金使用的方向,从土地招拍挂净收入中提取不少于省里要求的比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 (任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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