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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设立第三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来源:  发布日期:2006-3-14 14:10:3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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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第三产业层次,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落实“三产强区”战略,近日椒江区设立第三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扶持生产性服务业。

引导资金将重点扶持生产性服务业,对垄断行业、国家专营专卖行业和过度竞争行业,原则上不予安排。要求扶持企业必须在椒江纳税,运行安全,无重大责任事故。引导资金主要扶持的行业为商贸业、咨询和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旅游业等。

对引导资金的使用进行了严格规定:对区级及以上立项、本年度正式开工建设的项目,根据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级别,结合投资额及项目进度情况,给予一次性补贴。区级审批的每个项目补1至3万元,市级审批的每个项目补3至5万元,省级及以上审批的每个项目补10至15万元,列入国债项目的补20万元。对当年实际纳税达100万元以上,单体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且正常纳税的的大卖场、大超市、大百货商场、大饭店、大商业冷库、大旅游景点等单位的用电、用水,经批准给予用电用水补贴3万元。另外还设规模奖,对商贸企业、咨询和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旅游等行业中按其规模大小分别实施奖励。(椒江区局  王永斌)

                【编辑: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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