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税动态 >> 正文
我市财政执法法律文书规范化工作获肯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08-1-2 9:26:50  点击: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加入收藏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认真执行财政部关于〈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重视法律文书和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到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法程序,严格复核制度,及时整理归档,使财政执法法律文书进一步规范化。

121213日,省财政厅执法法律文书规范化检查组对我市的财政法律文书规范化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在听取徐宏光副局长的汇报后,重点对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处、采购办和路桥区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科近两年的执法文书档案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后,检查组一致认为,台州市财政局和路桥区财政局的财政执法法律文书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的要求,尤其是对路桥区财政局的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完全达到了规范化的标准。

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市财政局财政执法部门的文书档案资料未纳入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范围,个别档案中对提供的附件资料未加盖被检查单位公章等,在今后的工作需进行整改。

 

 【责任编辑:高 金】

 

 

责任编辑:】
版权所有 © 2005-2008 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备案号:浙ICP备05007869号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纬一路66号天元大厦 邮编:318000 咨询电话:88209207 涉税举报:88208700 税务语音特服电话:12366
网站支持: 88209213 E-mail:webmaster@tzcs.gov.cn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Netscape6.0、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