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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财政局妥善安置农税助征员

来源:  发布日期:2008-12-23 10:54:5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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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财政部门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落实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要求,认真解决好农税助征员分流安置这一遗留问题。在当地政府的重视和省财政厅的指导帮助下,最近,天台县财政局对农税助征人员作出了妥善安排。

全省取消农业税后,原有农税助征人员出路成了一大难题。为妥善解决这批在特定历史阶段为组织收入付出过辛勤劳动的农税助征员的工作和生活出路,省财政厅及时下发了“以人为本,妥善安置”的指导意见。大多数市县的农税助征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但仍有少数几个县分流安置工作进展缓慢,当事人来信上访不断。省厅、市财政局领导十分重视,对此事高度关注。安置难度较大的天台县财政局“新官理旧事”,积极向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千方百计与人事劳动、编委办等部门沟通,争取到部分专项事业指标,在反复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分流安置办法。天台县通过乡镇事业指标定向招考的办法,14名农税助征员中有13人被录用,对未录用者视工作年限给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龄补偿等经济补助,分流安置工作较为平稳。(王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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