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税动态 >> 正文
我市地税部门取消税务登记证收费

来源:  发布日期:2008-12-5 10:28:34  点击: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加入收藏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为推进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鼓励全民创业,切实减轻新办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地税局相关文件精神,自123日起,我市全面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实行零收费所需工本费和工作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

这是建国以来我市首次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2007年以前,对新办税务登记证每本收取40元工本费;2007年至今,对新办税务登记证每本收取20元工本费。如今,实行零收费,取消所有税务登记的工本费,这一新举措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地税部门在为纳税人减负和税收服务方面又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今后在我市投资办厂、经商等,税务机关将无偿提供税务登记证件。(郭迅)

                                  

责任编辑:高 金】
版权所有 © 2005-2008 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备案号:浙ICP备05007869号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纬一路66号天元大厦 邮编:318000 咨询电话:88209207 涉税举报:88208700 税务语音特服电话:12366
网站支持: 88209213 E-mail:webmaster@tzcs.gov.cn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Netscape6.0、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