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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积极落实社保费临时性下浮缴费比例政策

来源:  发布日期:2008-12-9 9:36:3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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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企业负担,与企业共克时艰,近日,我省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实行临时性适当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且涉及部门多,需要相关部门联动,市地税局积极行动采取多项措施落实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政策。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召开全市各县(市、区)地税局分管局长和规费科长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地抓好落实,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减负渡难关。

二是部门协作、落实到位。地税部门及时同财政、社保部门联系,明确相关政策、操作办法、数据传输标准和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正确理解和全面落实好临时性适当下浮企业社保费缴费比例规定,着力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政策辅导、做好宣传。地税部门通过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对政策进行宣传,同时在台州财税网站上文件公告,通过12366发送短信,并在《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提示,将政策广泛告知企业,使广大缴费单位明白社会保险费临时下浮缴费比例带来的实惠和好处,切实维护缴费人的权益。

四是分类处理征收品目。要求各县(市、区)对《税友2006》的企业注册登记类型和社会保险费征收品目进行核对清理,使所有企业注册登记类型和社会保险费征收品目与实际情况相符,确保企业只要按规定进行缴费申报就能享受社保费政策优惠。(张露曦)

责任编辑:高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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