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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展开

来源:  发布日期:2010-9-6 10:49:5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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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纪委、监察厅、民政厅、财政厅、审计厅《关于浙江省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92,市纪委牵头召开财政、民政等部门领导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市社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对治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对本系统社会团体组织的“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面必须达到100%,自查工作必须在925以前完成。自查工作结束后,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写出总结报告,于925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汇总后报市“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认真做好重点检查。市“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重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中,市纪委、监察、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抽调专门力量,对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重点检查中查出的违纪问题,依法进行从严处理。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各业务主管部门要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督促本系统社团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责任编辑:高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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