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2011年1月2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对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又进行调整。这次政策最大变化在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原来根据《财税[2009]157号》规定免征营业税,现在自2011年1月28日起全额征收营业税。
历次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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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 |
文件名称 |
文件号 |
政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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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7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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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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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2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9]157号 |
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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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9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8]174号 |
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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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16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6]75号 |
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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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5月27日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
国税发[2005]89号 |
2005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全额征收营业税;2005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符合当地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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