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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组织行政执法证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来源:  发布日期:2011-11-30 16:23:1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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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规定,要取得行政执法证,必须先通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再通过综合法律知识。为使今年以来新进工作人员及时取得执法证,市财政局于1130组织开展了财政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来自各县(市、区)财政局的43名干部参加了考试。

本次考试的内容包括《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检查工作办法》、《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考试方式为闭卷。各位参考人员对于考试都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复习。考试结束后,对于成绩合格的人员,将报省财政厅进行成绩确认。

 

责任编辑:高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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