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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情况专项清理

来源:  发布日期:2011-3-28 16:01:5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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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行为,按照市委、市政府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市财政局与纪委、审计、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等情况进行专项清理。

此次清理的范围为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用于出租、出借的房产。清理时间截止2011228,主要清理各相关单位用于出租、出借房产的基本情况;是否按规定履行申请审批程序;是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委托合法的产权交易机构实行公开招租;出租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签订的合同是否规范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出租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入市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为保证清理工作顺利进行,我市成立了由相关单位组成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清理领导小组,整个清理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验收核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到6月份结束。清理期间,专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对在房产出租、出借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将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柯健君)

责任编辑:高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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