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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常态化开展国税已查结案件跟踪检查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2011-7-27 20:52:4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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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由于国、地税分设,存在部分纳税人在被国税部门查处后未及时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或有意偷逃相应的税费,造成税款流失现象严重。为改变这种现状,提高该类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杜绝其侥幸心理,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近年来,我市地税稽查部门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常态化开展国税已查结案件跟踪检查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今年,为巩固成果,市地税局稽查局在全市范围内又对622010年度国税已查结案件开展了跟踪检查。

跟踪检查由市地税局稽查局牵头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地税稽查部门配合,查补税费收入入当地国库。检查采取责成自查方式,要求纳税人围绕国税稽查部门已查明的违法事实对涉及地税税费缴纳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重点自查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有无足额缴纳以及发票使用情况,并要求纳税人对那些自查出的涉税问题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如有补缴税款的要主动到当地地税征收部门补缴。根据初步统计,共查补税款近200万元。(潘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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