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税动态 >> 正文
我市取消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

来源:  发布日期:2012-2-6 15:05:24  点击: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加入收藏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取消部分涉企收费项目的通知》(浙财综[2012]6号),我省取消包括政府采购部门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等在内的6项涉企收费项目,我市也于201221日起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

 

责任编辑:高 金】
版权所有 © 2005-2008 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备案号:浙ICP备05007869号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纬一路66号天元大厦 邮编:318000 咨询电话:88209207 涉税举报:88208700 税务语音特服电话:12366
网站支持: 88209213 E-mail:webmaster@tzcs.gov.cn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Netscape6.0、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 | 隐私声明 | 版权保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