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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政府课征的土地税

来源:  发布日期:2007-5-31 15:21:2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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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旧时历代政府对拥有土地的人所课征的土地税。中国田赋起源于夏、商、周之贡、助、彻三法,而战国时代鲁国的初税亩(公元前594年)和秦简公初租禾的实行(公元前408年)奠定了封建社会的田赋制度。是指按田地征收的田租:是由军赋代金转变成的人头税,叫口赋。秦统一中国后,建立了一整套赋役制度,形成田有租、人有赋、力有役的局面。《汉书。食货志》记载,秦朝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既说明当时的田赋叫田租,也反映秦王朝赋税负担的沉重。中国历史上对田亩征收的土地税(田赋),名称不尽相同,从秦汉到魏、晋、南北朝称田租,后来官田称租,私田称税。宋有官田之赋私田之赋,这是不分官田、私田,统称田赋之始。元至明初,叫税粮。明推行一条鞭法以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叫田赋。田赋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历代政府都十分重视田赋制度的改革,如唐初的租庸调和唐中期的两税法,明朝的一条鞭法和清朝的摊丁入地地丁合一,对后代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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