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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月2日个税自行申报“24小时”受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7-4-2 12:49:3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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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2007331是法定休假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 2006年度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截止期顺延至200742。为方便您纳税申报,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窗口今天实行“24小时”受理制度,即您可以在今天2400之前任何时间到我们办税服务窗口办理纳税申报,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不间断”受理服务。如果您还未办理2006年度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请在此时间之前抓紧办理。咨询电话:8207841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

00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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