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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09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8-8-12 15:49:3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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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做好2009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编准、编实、编细部门预算,根据《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省财政厅、市政府关于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改革的要求,现就编制2009年市级部门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09年市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和财政改革目标,以建设“三个台州”、打造“三张名片”为总体要求,坚持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促进财政管理民主透明;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向民生倾斜,继续保证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保有压,从严从紧编制;继续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完善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精细和透明,提高预算资金分配、支付和使用过程中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使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2009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积极稳妥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要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按规定必须列入财政预算的收入,做到应列尽列。支出预算安排与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逐步优化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对基本支出的保障水平。

()依法理财原则。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体现国家方针政策。收入合法合规,支出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确保有关支出达到法定增长,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增强预算编制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关注民生原则。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机制、科学安排民生财政的支出预算,不断提高财政的公共服务水平。

()综合预算原则。加强和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统筹政府财力,实行预算内外资金、其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收支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09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重点

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注重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注重改进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注重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注重预算管理的精细化和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注重控制行政成本和防止铺张浪费。2009 年部门预算编制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做好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的精细化管理。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目标和规范津补贴改革要求,财政部门已修订了部分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进一步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各部门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为确保机构人员数据真实可靠,应根据人事部门、编制办及统发工资的基础资料进行整理。在核定经费时按照“超编单位按编制人数核定预算,缺编单位按实有人数核定预算”的原则安排。日常公用支出预算根据预算单位级别、规模、职责范围及工作量差别等划分若干类别,核定经费时按照定额标准,依据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

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工作部署重点要求,以及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结合2009年工作计划安排提出具体的项目、目标和实施计划,对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精细化管理。各部门对预算中申报的项目要严格把关,有保有压,确保重点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要按照“一个项目、一个办法”的项目预算编制要求,提前做好预算申报项目的咨询、立项、评估等前期准备工作,对项目进行严格的遴选、论证、审核和排序。预算执行中要抓好项目支出预算的执行管理,加强对项目执行、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分析,合理安排预算执行进度,严格预算调整;同时,要努力优化项目支出结构,推进项目支出滚动管理,提高项目支出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实用的项目支出预算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标准化程度。

()推进综合预算编制工作,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各部门、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政府非税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房租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属单位上缴收入等项目。部门、单位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年度收入预算;其中,部门(单位)组织的政府非税收入预算要按国家有关文件批准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编列。收入预算的编制要积极稳妥,真实准确,要全面完整地反映部门所有收入,不得转移、隐瞒收入。

()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财政部有关规定,将资产管理作为夯实家底、准确编报收支预算的基础。在2007年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上,各单位应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做好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家底,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打好基础。要按照合理配置、有效使用的原则,对有规定配置标准的,按照标准配置;对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合理配置;对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配置。各单位要全面考虑,综合平衡所有的资源、资产和资金,统筹用于各项支出的安排,确保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项目。

()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活动的基础和依据。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细化编制工作,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台州市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各部门都要按有关规定,落实好政府采购的各项基础工作,按照要求的格式和口径准确填报有关内容,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未在预算中按以上要求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予支付资金。  

三、市级部门预算编报程序和报送时间、渠道

()编报程序。为了进一步体现部门、财政共同理财的要求,更好完成部门预算编制工作,2009年部门预算继续采用“两上两下”编制程序。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编制预算的文件及各式表格的编报要求,编制本部门的年度预算,并审核下属单位年度预算,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初步审核意见和预算控制数下达各部门和单位,各预算单位据此修订本部门、单位预算及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整后预算草案(含政府采购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核;年度预算草案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并经市人代会审议批准后,一个月内由市财政局批复到各部门及预算单位执行。

()部门预算报送时间。2008930前各部门、单位上报预算草案;1120前市财政局下达初步审核意见及预算控制数;11月30前各部门、单位上报调整后的预算草案。

()部门预算报送渠道和要求。有关材料直接报送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具体材料如下:部门和单位预算表(含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编制说明;项目申报文本;9月份工资名册;各项社会保险缴单复印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部门预算编报要求

()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应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部门、单位要精心组织,积极适应财政管理改革要求,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切实细化预算项目,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确保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报表上报前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审批。

()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2009年市级部门预算。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思想,认真处理好部门需求与财政供给的矛盾,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用车、会议等一般性支出,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把有限的财力用到急需的事业上,确保重点支出。

()部门预算一经批复,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对政策性增人增资引起基本支出增加的,由市财政作追加预算处理;对确因客观原因年初预算中未能细化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的项目支出,应按照市财政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细化,并及时反馈市财政局;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终止、变更、调整的,须按照规定程序经市财政审批后执行。

()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2009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部门预算编制对时间要求非常高,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布置落实,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按时完成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各项工作。为积极稳妥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积极采取两种方式编报:一是手工报表编报,按文件规定时间上报。二是网上预算填报系统,省里正在进行数据库维护,完成后另行通知编制时间。

 

附件:1.台州市2009年部门(单位)预算建议计划表

      2.台州市2009年单位支出预算编制说明

                           

 

 台州市财政局

二○○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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