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的统一安排,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将对《浙江地税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确保系统平稳升级,现将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升级时间 2012年2月14日16:30分至2012年2月23日8:30分系统升级期间,《浙江地税信息系统》服务器将停止运行,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http://www.zjds-etax.cn/,以下简称“网税系统”)关闭(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管理系统客户端软件同时关闭)。2012年2月23日8:30分正式启用《浙江地税信息系统》(龙版),恢复对外服务。 二、征收期延长规定 因系统升级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有关规定,2012年2月份的征收期延长至2月29日,请各位纳税人尽量在2月10日前完成本月税(费)的申报缴纳业务。 三、办税服务调整 在服务器关闭期间,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登记窗口、台州市房产管理处征税窗口(以下简称“相关窗口”)将只提供受理服务,敬请谅解!待《浙江地税信息系统》(龙版)恢复运行后,再正常办理,具体如下: (一)税务登记服务方面 在服务器关闭期间,相关窗口对纳税人申请税务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委托扣款协议变更等涉税事项,只提供受理服务,“一户通”委托扣款协议签约将暂停办理。 (二)发票服务方面
1、在服务器关闭期间,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暂停发票的购领和缴销服务。请在2012年2月10日前及时办理发票的购领和缴销,确保停机期间发票正常使用。
2、使用地税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建筑业、销售不动产项目管理软件的的纳税人,请于2012年2月12日前,完成已开具发票数据的上传工作, 2月13日以后开具的发票数据在2月23日后上传,首次上传请做好电子文档的备份,以便主管税务机关核对。 3、对纳税人尚未缴销的已失效发票,请务必在2012年2月13日前到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缴销手续。 4、正常经营户法人代表(或股东)同时在省内其他非正常户中担任法人代表(或股东)的,请务必在2012年2月13日前做好非正常户税务登记注销或恢复正常涉税手续;否则,《浙江地税信息系统》(龙版)正式启用后该企业将被限制领购发票。 (三)申报开票服务方面 1、2012年2月10日起停止现金和刷卡方式的缴税业务,2月13日至2月22日暂停税(费)款(包括欠税、稽查查补税款)扣款和入库。
2、在服务器关闭期间,对上门办理的纳税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社会保险欠费补缴、门征开票、外来建筑报验开票等涉税事项,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只提供受理并留取纳税人联系电话,待《浙江地税信息系统》(龙版)正式启用后,再逐一电话通知办理。 3、在服务器关闭期间,对上门办理二手房交易、契税、耕地占用税等涉税事项,资料齐全者由我局台州市房产管理处征税窗口给予受理并留取纳税人联系电话,待《浙江地税信息系统》(龙版)正式启用后,再逐一电话通知办理。 4、纳税人(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和个人)在2月23日后登陆网税系统时,请选择登录界面上的【网税龙版】登陆。 5、在系统升级过程中,可能会造成少部分纳税人的网税用户名和密码出错,如在2012年2月23日以后发现原有网税用户名和密码不能使用时,请纳税人(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和个人)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单位公章前往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获取注册码,重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 6、《浙江地税信息系统》(龙版)启用后,对实行数字证书登陆网税申报的纳税户,请登录网税系统(登录【网税龙版】)首页栏的“各类下载”-“其他下载”中下载 “网税系统龙版CA签名控件安装包”并安装。(IE浏览器应在6.0以上)
7、2月23日后通过网税系统(网税龙版)报送财务报表时,请注意财务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勾稽关系出错,影响相关业务的办理。
(四)表单下载方面 《浙江地税信息系统》(龙版)启用后,部分涉税表单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了变更,纳税人可登录网税系统(登录【网税龙版】)首页栏的“各类下载”中进行下载。 四、咨询联系服务 系统升级期间可能会给纳税人带来不便,希望敬请谅解。纳税人如有疑问或在服务器关闭期间确有紧急事项的,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0576-89895252, 0576-88207842,0576-88209977,12366 特此公告!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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