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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自行纳税申报需提供资料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2008-1-17 10:48:4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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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门申报方式

1.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资料

1)纳税人本人上门办理纳税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①填写完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

②纳税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2)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扣缴义务人)上门办理纳税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①填写完整的纳税申报表;

②纳税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委托纳税申报协议书;

④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纳税人委托其他自然人上门办理纳税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①填写完整的纳税申报表;

②纳税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委托纳税申报协议书;

④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邮寄申报方式

1.签收通过邮政部门送达的纳税人申报资料,具体包括:

1)填写完整的纳税申报表;

2)纳税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纳税申报协议书;

4)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网上申报方式

1.首次网上申报纳税人可以通过“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网站(etax.zjds.gov.cn)首页上的“税务预登记”,选择并点击“自然人登记”进入自然人登记页面,填写相应的登记表内容,点击[保存],系统会提示保存成功和预约受理号。纳税人凭预约受理号、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网上申报注册码,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网上申报注册码,但需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发给网上申报注册码,退回身份证件原件。纳税人需要委托银行扣款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委托扣款手续。

2.已领取或已有网上申报注册码的纳税人,只须凭地税机关提供的注册码访问“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网站进行“新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以新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网站进行纳税申报。原已进行过用户注册的纳税人通过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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