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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地税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做到五个到位

来源:  发布日期:2009-12-28 11:43:5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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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财政地税局近期召开了专题党组会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明确分工,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明确了各班子成员的责任,确定了工作内容,提出了工作要求,做到“五到位”。

一是明确责任到位。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并结合全局的工作实际,确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的分工;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单位、工作内容;确定局领导班子每个成员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职责,切实做到“一岗双责”。

二是工作分工到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要求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并取得实效;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任务的完成,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是监督指导到位。切实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处室及时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在分管范围内得到落实。要求定期听取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听取下一级干部履行责任制规定职责情况的汇报,检查分管的处室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监督下一级干部廉洁从政。参加机关处室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问题的处室及其负责人,责令其督促整改。

  五是责任追究到位。各班子成员适时进行跟踪问效,并及时指导、督促分管的处室抓好责任追究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对没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不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的、对分管的处室发生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瞒案不办的“三不”现象,做到“三个必究”:直接责任必究、分管领导责任必究、主要领导责任必究,维护责任制落实的严肃性;对工作抓得不力以至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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