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纪检监察 >> 行风建设 >> 正文
市财政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工作细则》深入推进财政地税体制改革

来源:  发布日期:2008-9-5 12:00:38  点击: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加入收藏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市委下了《台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印发后,市财政局地税局党组高度重视,将贯彻落实市委《工作细则》纳入财政地税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市委《工作细则》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财政地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市委召开了贯彻落实《工作细则》会议召开后,财政局地税局党组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认真抓好《工作细则》的学习贯彻,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工作细则》的精神实质、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细则》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上来,从推进财政事业发展、服务我市经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财政局党组对贯彻落实《工作细则》工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了整个财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了年度工作计划,与财政地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了部党组书记对《工作细则》的实施负总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党组各成员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明确了各处室责任分工,处室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工作规划》具体任务的责任人,并把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岗位、具体工作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任务落实。

市委《台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明确了由财政地部部门牵头的任务有3大项,协办的任务有27项。财政地税局党组将牵头和协办的任务逐项细化,制定了任务分解表,确定了负责的局领导和局内牵头及配合单位,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要求各相关单位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切实履行职能,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需要的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贯穿于财政地税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财政地税政策法规制定、财政地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财政地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之中,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认真抓好《工作细则》赋予的各项任务的落实。目前,市财政地税局正在研究制定牵头任务的分工实施意见,并以党组文件印发。

 

责任编辑:】
版权所有 © 2005-2008 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备案号:浙ICP备05007869号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纬一路66号天元大厦 邮编:318000 咨询电话:88209207 涉税举报:88208700 税务语音特服电话:12366
网站支持: 88209213 E-mail:webmaster@tzcs.gov.cn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Netscape6.0、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