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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通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08-4-15 11:27: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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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57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工作满5年。
   
二、免试条件
  具有财经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
  三、考试科目
  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四、报名办法和时间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41524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时间为42125日。

五、报考条件审查地点

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五、考试用书
   
考试辅导教材在各报考条件审查点现场征订。

 

               台州市财政局

               二00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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