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黄岩万事发塑料制品厂;法人代表:郑冬鸣;地址:黄岩经济开发区埭东路。本局对浙江黄岩万事发塑料制品厂未按规定缴纳地方各税、费的违法行为已经查明并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
本局于2006年6月21日至2006年7月28日对该单位2004、2005年度纳税情况进行了稽查,经查发现:
1、2004年度该单位应申报纳税房产原值2176816.76元,已申报纳税房产原值1001366.00元,未申报纳税房产原值1175450.76元。
2、2005年度该单位应申报纳税房产原值2176816.76元,土地价值2046740.00元,合计4223556.76元,已申报纳税房产原值2843203.57元,未申报纳税房产原值(含土地价值)1380353.19元
3、2005年度该单位资本公积增加109093.00元,未申报缴纳印花税。
4、2005年度该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滞纳金61.08元,房产税滞纳金383.99元,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未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5、2004年度该单位雅阁轿车按规定应计提折旧54581.76元,已计提折旧57454.44元,多计提2872.68元。
6、2005年度该单位雅阁轿车按规定应计提折旧54581.76元,已计提折旧57454.44元,多计提2872.68元;轻型客车应计提折旧46184.30元,已计提折旧85739.40元,多计提折旧39555.10元。两项多提折旧共计42427.78元,未作纳税调整。
7、2004年度该单位未申报纳税土地使用面积9110.4平方米;2005年度应申报纳税土地使用面积9910.4平方米,已申报纳税土地使用面积2600平方米,未申报纳税土地使用面积7310.4平方米。
8、2004年度该单位办公楼、车间楼房出租,租金50000.00元,收入未入账,租房协议金额30000.00元,未申报缴纳印花税。
9、2004年度该单位支付的人寿保险费14959.00元,员工个人手机话费1124.67元,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未作纳税调整;上述为员工支付人寿保险费14959.00元和个人手机话费756.85元,未按规定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之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追缴2004年度房产税9873.79元,追缴2005年度房产税11594.97元,追缴2004年度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30.00元,追缴2005年度资金账簿印花税54.50元,追缴2004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3644.16元,追缴2005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3655.20元,加收滞纳金4800.17元,并处罚款21553.15元。
特此公告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