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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违法案件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07-4-6 14:35:5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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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来纸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国清;地址:临海市经济开发区。本局对浙江开来纸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缴纳地方各税、费的违法行为已经查明并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

本局于20066202006728对该单位20042005年度纳税情况进行了稽查,经查发现:

12004年度该单位因产品质量原因赔款1033456.02元财务上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冲减应收账款计入管理费用,未报经税务机关批准。

22004年度该单位增加资本公积115500元未申报缴纳印花税。

32005年度该单位支付给个人借款利息50000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2005年度该单位增加资本公积230628.91元未申报缴纳印花税。

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之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追缴2004年度资金帐簿印花税57.80元、2005年度资金帐簿印花税115.30元,追缴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341023.43元,加收滞纳金70620.97元,并处罚款5519.18元。

特此公告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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