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苏尔达水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苏光尧;地址:玉环县科技工业园区。本局对台州苏尔达水暖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缴纳地方各税、费的违法行为已经查明并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
本局于2006年 6月21日至2006年7月18日对该单位2004、2005年度纳税情况进行了稽查,经查发现:
1.与玉环县苏尔达洁具有限公司签订租用生产经营场所协议书,合同标的价值(11年租赁金额)为2310000.00元,未缴纳租赁合同印花税2310.00元。
2.与玉环县苏尔达洁具有限公司签订租用生产经营场所协议书, 2005年租金为40000.00元,未缴纳租赁合同印花税40.00元。
3.在2004年与王兴夫等45人签订借款协议,协议借款金额为20427500.00元,未申报缴纳借款合同印花税1021.40元。
4.在2004年度已申报缴纳其他账簿印花税4本,税额20.00元,2004年度实际其他账簿为33本(其中:各类日记账3本,明细账30本),应缴印花税165.00元,少缴印花税145.00元。
5.在2005年度已申报缴纳其他账簿印花税5本,税额25.00元,2005年度实际其他账簿为36本(其中:各类日记账3本,明细账33本),应缴印花税180.00元,少缴印花税155.00元。
6.在2005年度取得借款利息收入311400.00元,未申报纳税,应补缴营业税15570.00元,水利建设专项资金311.40元。
7.在2005年度支付王妙青等人个人借款利息计260781.25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2156.25元。
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之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追缴印花税3671.40元,追缴营业税15570.00元,加收滞纳金3196.70元,并处罚款47981.33元。
特此公告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