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品牌带动战略,鼓励企业创建外贸出口品牌。凡在境外注册商标并在注册地有出口实绩的每只奖励1万元;对当年新获国家级、省级出口名牌的,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鼓励企业引进先进设备,对引进列入海关免税目录的国外先进设备且用汇在50万美元以上的(不含外资企业),按进口额的4%给予补助。对与世界500强企业合资合作,并注册成立新的公司制企业或单个引进的项目,实际利用外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涉及特殊问题采取“一事一议”予以解决。
二是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加强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开拓。坚持市场多元化,扩大市场占有率,凡民营企业在境外设立办事处、贸易性公司、研发机构、生产性公司的,分别给予1-10万元补助。鼓励企业参与境外展(博)览会,对每一国际标准展位费给予50%补助(限额5万元)。今年前10个月,实现进出口、单出口国家(地区),分别比去年增加14个和13个。
三是实施预警机制,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积极搭建对外贸易信息平台,加强与上级贸易和有关部门的联络与协调,指导企业提高应对贸易壁垒的能力,防范外贸风险。同时,对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壁垒发生的相关费用,按总额的50%予以补助(限额10万元,下同);对出口品牌和知识产权的维权行动并胜诉的,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50%的补助;对购置应对ROHS等境外技术指令的检测设备, 给予采购总额的10%补助;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给予保费的20%补助。(郑宣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