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市委办〔2009〕32号
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现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与《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台市委办〔2009〕16号)文件要求,一并执行。请各单位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厉行节约有关工作目标的实现。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20日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 号)、《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中办发〔2009〕12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增收节支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出国(境)管理。各级党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年度出国(境)计划管理,从严掌握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减少出国团组,控制各团组人数和在外停留时间。200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按照《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专项预算管理,实行经费先行审核。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不得将因公出国(境)作为福利待遇。因公出国(境)不得挪用其他公共资金,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向下属机构和地方摊派,不得用公款报销违反规定持因私证件出国(境)的费用。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出现公款出国(境)旅游情况的,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既要追究团组负责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派出单位领导的责任。 二、严格公务用车管理。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冻结1年,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 三、严格控制公用经费管理。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公用经费一律按预算数核减5%,专项经费“零增长”。大力推进节能工作,节电、节油、节水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压缩日常办公费用,减少文件、通信、办公用品的费用开支。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深入治理“小金库”,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 四、严格控制接待经费管理。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 2008 年基础上削减 10%,严格执行住宿、餐饮标准,省内公务接待一律实行工作餐。 五、严格会议、学习培训、庆典节会活动等管理。完善审批制度,从严控制规模、规格,节省费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2009年实现会议经费“零增长”。在会议期间,严禁发放礼品、纪念品等与会议无关的物品,严禁将无关的费用充抵会议费用。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对违规者要严肃处理,所花费用由参与者自负。 六、严格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管理。今明两年,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已批准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严禁为领导干部超标准建设、装修住房。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核减、压缩的费用重点用于民生支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外事、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2009年年底前,各地各部门要将落实本通知情况,特别是压缩经费支出和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情况,报省纪委、省监察厅。
2009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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