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执法检查力度,深化全市财政系统特别是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10月18日,市采购办在椒江召开了全市政府采购执法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学习了全省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前阶段全市财政部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情况,讲解了政府采购及和治理商业贿赂的相关政策、业务和专项检查的方法、程序和工作纪律,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政府采购执法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检查工作。
会议指出,按照省厅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阶段性安排,当前自查自纠工作应接近尾声,各地应着手进行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专项检查上来。10月下旬到11月上旬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检查阶段,各地要联合监察、审计等部门成立检查组,研究制订检查工作方案,认真确定检查对象,抓紧时间开展专项检查。
会议指出,专项检查对象主要包括“三类人”,即采购人、代理人、监管人;主要检查内容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检查重点是“四不一大”:即不公开、不透明、不公平、不公正,以及广大群众和供应商反映较大的问题。各地重点检查面应不少于2个10%,即抽查单位数和项目数要达到10%以上。抽查单位范围和重点可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实际效果和群众举报投诉情况确定,其中集中采购机构应作为重点纳入抽查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