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纠正采购中的不良现象,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廉政素质,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于2006年4月下旬至2006年11月上旬,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了反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对112个市一级预算单位、市集中采购机构的自查自纠以及17个单位的重点检查,我市反不正当交易治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果。
一、进一步宣传了政府采购,提高各单位的政府采购意识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普遍得到了各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各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广泛组织本单位干部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治理商业贿赂的相关文件;单位领导也在各种工作例会和学习会上强调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规定,防止产生不正当交易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并要求相关处室建立、完善本单位的采购制度,明确职责。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不仅检查了各单位以往年度的政府采购工作,更为重要的是,进一步宣传了政府采购工作;而且通过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学习,提高了各单位的政府采购意识,有助于今后政府采购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二、加强了各单位采购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
为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大部分单位成立了专门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本系统的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文件的要求,通过自查,找出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之处。针对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采取了相应的自纠措施,重视采购计划的编制,规范采购过程,加强采购法规的学习,完善采购制度的建设,从而提高了各单位采购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
三、促进了各单位的内部采购制度建设,有利于政府采购长效机制的建设和落实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的政府采购意识得到了提高,并认识到了建立政府采购长效机制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要性,从而促进单位内部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设,这有助于我市政府采购长效机制的建设,并得以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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