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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台州市第四期计算机、打印机协议供货商名单、合同文本等进行公示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6-6-26 9:02:5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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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有关计算机、打印机协议供货的授权供应商: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浙江省第四期计算机、打印机协议供货招标文件(ZZCG2005A-GK-051ZZCG2005A-GK-052)的要求,为保护供、采各方合法权益,现将经台州市采购办审查认定的《台州市市本级及三区第四期计算机、打印机协议供货商名单》(附件一)、《台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货)商承诺书》(附件二)、《台州市政府采购供货补充协议》(附件三)、《台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附件四)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获得协议供货授权资格的各政府采购协议供应(货)商可对有关条款提出建议意见。若在公示期内无意见反馈,视同对文件条款无异议,进行签约。

公示期限:626——629共四天。

联系电话:05768206705(传真)

 

 

台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OO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台州市市本级及三区第四期计算机、打印机协议供货商名单及编号

序号

协议供货商全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备注

1

台州市阳光电脑网络有限公司

王卓一

883699913957688599

椒江江城南路1012

 

2

台州市新远见电脑网络有限公司

裴坚

883693213357666900

椒江江城南路53

 

3

台州冠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褚建国

850337313705760538

台州市府大道410

 

4

浙江教育用品发展有限公司

秦福忠

057187299655

杭州市建国北路236

 

5

台州复星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王西元

822902413335862620

椒江建设路2

 

6

台州市科海电脑有限公司

黄旭东

858726113906580789

台州市纬二路19

 

7

台州市飞天电脑有限公司

张文成

885330713867626276

椒江江城北路1

新增

8

台州市鑫翰电子有限公司

翁庆丰

807190813033651313

椒江轮渡路4446

新增

9

台州索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张成

244888513957650098

路桥银座街535

 

10

台州市世纪星电脑网络有限公司

蒋景翔

889218813968460222

椒江永泰街103107

新增

11

台州市恒生数码有限公司

崔飞剑

881152013806599881

椒江建设路7

新增

12

台州市启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陈志平

885073313857669938

椒江江城南路91

新增

13

台州忻华现代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陈刚

883711713957688208

椒江江城南路42

 

14

椒江新达计算机有限公司

葛方明

8301830

椒江青年路7

 

15

台州鑫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金欢

882123913305765670

椒江青年路348

 

16

台州市今人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印晖

244755513958690803

路桥邮电路5081303

 

17

台州市群英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曹勤建

869859913777656191

台州市府大道417

新增

18

台州市星峰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林天星

835987713905869068

台州星河园小区82303

 

19

台州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薛蒽

883075813905767890

椒江江城南路38

 

20

台州华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洪昌能

883037513306578819

椒江江城南路1718

 

21

黄岩新隆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邵伟琴

4231278

黄岩横街西路412

 

22

台州新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胡朝辉

426000013957680808

黄岩东浦路218

 

23

浙江星星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陈小红

805330113588845137

椒江洪西路(1112号楼)

新增

24

临海诚信计算机设备有限公司

应海红

530271913867628762

临海市军体路23

新增

25

台州市路桥东方三星电脑有限公司

王保青

243859013957632909

路桥电脑市场三楼124

新增

26

台州智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蒋开省

251697713357612085

路桥电子市场

新增

27

台州联通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王琦

243980013505868895

路桥商海南街26

新增

28

台州市韩泰电脑有限公司

徐群剑

25204122520413

路桥西路桥大道124126

新增

29

台州市黄岩巨星电脑有限公司

张茵

411130713093870200

黄岩天长南路87

 

30

黄岩新宇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王宏辉

429259813566880858

黄岩金顶大厦底楼

 

31

浙江黄岩竞雄办公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包玲萍

422691313957600786

黄岩天长南路6466

新增

32

台州市友联计算机设备有限公司

周兰伍

8678182

 

新增

33

台州旗舰数码设备有限公司

付建军

855151313958586088

台州市康平路101

新增

34

黄岩泰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徐日星

4250248

黄岩康复路24

 

35

台州市路桥新锐电脑商行

伍伟杰

13957670833

 

新增

附件二:

台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货)商承诺书

 

台州市、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根据4期全省计算机(或打印机)协议供货项目(招标编号ZZCG2005A-GK-051[052]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作为台州市第四期台州市计算机、打印机协议供货商、并代表本公司销售中标产品的各所属网点,对本公司所有已经获得中标供应商授权并通过台州市、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查认定的协议供货代理品牌及产品,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我公司保证对在协议供货履行期间的行为(销售、结算、售后服务等)负责,如发现我公司或所属各网点因自身原因违反招标文件(包括承诺书、协议书和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承诺,各级采购办有权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文件罚则对我公司进行处罚,直至停止我公司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货商名单,并向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上报备案。

二、我公司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公司对协议供货的承诺,按优惠率和中标价格(保证单一合同折扣)及时向台州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简称“采购单位”)提供高质量的中标产品和服务,成交价格不高于中标价格,且不在《政府采购供货协议书》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或提供协议供货范围之外的商品。因拖延供货时间而造成采购单位的损失,愿承担全额赔偿。

三、我公司保证在供货时遵从台州市政府采购的程序,服从各级采购办的管理,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与台州市各级机关单位签订合同书,并按《政府采购法》规定在合同签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区采购办备案。另保证汇总当月我公司在本招标项目下对市本级和三区协议供货的品牌、数量、金额,于每月终了后五日内向市、区采购办上报。

四、我公司保证协议书中所提供货物(含选配件)及其服务皆为符合或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五、我公司保证本协议中所供货物是200661日后生产的、质量符合或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符合国家环境论证(3C论证等)、属于制造厂商原装的正品,并加贴国家3C强制认证等标志,绝不采用替代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如一旦发现此类问题,愿意接受市(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处罚。

六、我公司保证在所供货物的外包装上注明“浙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专用”字样,并在产品显著位置加贴注明中标供应商(原厂商)及服务电话、产品免费保修起止时间、供货商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售后服务等相关情况的标识(由原厂商统一印制、填写、粘贴)。

七、我公司保证所提供产品及配置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一一对应,如果中标产品出现配置升级、更新换代、或价格调整,我公司保证在中标供应商或原厂商发布更新通知或媒体广告之日起不超过2个工作日内,向贵方申请更新(台州市范围内第一告知人是市、区政府采购办),如推迟一天,愿意接受按协议保证金1%的处罚,以此类推。并同时将原机型一对一替换为新配置、新机型,新配置、或新机型的规格配置不低于原中标机型,调整后的价格不高于原中标机型的价格,调整后的优惠率不低于原中标产品的优惠率。并同时提供相应的新机型、新配置、最新基准价的证明。如违反此条款,愿意接受补偿其差价的处理。

若无调整,则承诺于每月5日发送传真至市(区)采购办确认机型(或配置、价格)无变更。逾期不报的,愿意接受处罚,直至取消协议供货资格。

八、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基准价均是客观真实可查的。

九、我公司知道若协助采购单位进行拆单采购的(将一个采购数量达到20台以上的采购项目拆分为几个较小数量的合同分别执行),将会被暂停或取消协议供货资格,直至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

十、我公司同意贵方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有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我方中标产品的型号、价格、优惠率以及相关的信息。

十二、贵方决定延长协议供货有效期,可通过“台州财税网(/)”等相关媒体公示,我公司若在七日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即为接受贵方的要求。此时,我公司缴纳的协议供货保证金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除此之外,我公司承诺不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十三、我公司保证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质保期义务,在保修期内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内的故障响应时间为2小时,故障修复时限为12小时,备品备件的供应响应时限为12小时,并向采购单位提供供货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以及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有关资料。如果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因二次或二次以上没有及时响应采购单位服务,愿意接受处罚,直至停止我公司协议供货资格。

十四、我公司保证不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或恶意抵毁他方协议供应(货)商的商业信誉行为,影响采购单位的正常采购活动。如果发生此类行为,愿意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接受处罚。

十五、我公司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愿意接受市、县、区政府采购办的诚信评价考核。

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之日起至协议终止之日内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日期:2006      

附件三:

台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补充协议

(编号:TZCG2006AXY      

 

甲方:台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乙方:                                                        

甲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第4期全省计算机打印机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浙政采办字[2006]9号文件)精神,认可经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全省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编号ZZCG2005AGK051[052]招标文件确定的协议供货中标结果及中标供应商,并根据各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台州地区协议供货商授权名单,经市、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查认定,确认乙方为台州市第四期政府采购协议供应(货)商,负责代理本协议附件1(编号:TZCG20056XYFJ1      )确认的各中标品牌、产品和供货范围内计算机、打印机的协议供货。

同时,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就台州市范围内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保证认真履行签署《台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货)商承诺书》的条款,如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和处罚。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编号ZZCG2005AXY051[052])的同时,经甲方乙双方协商,以如下条款作适当修改:

(1)    原“第六条:供货期限及供货对象”内容,现修改为:乙方

按照本协议签订的供货品牌、产品及供货范围,负责各采购单位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下一期协议供货文件发布之日止计算机、打印机的供应。

(2)    原“第七条:供货方式”内容中的“《计算机协议供货合同》”,

现修改为:《台州市计算机、打印机协议供货合同》。

    3)原“第八条:验收”第一款内容中的“《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货物验收单》”,现修改为《台州市政府采购验收单》;并增加“台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将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察、检查的责任。”

4)原“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中的第二行内容,现修改为:如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台州市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

5)原“第十九条:违约处理”中的第一款内容,现修改为:在

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并将第一款第十二行内容修改为:甲方在提出中止协议的同时,取消该供货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资格,并没收供货商的履约保证金。

6)原“第十九条:违约处理”中的第二款第二行内容,现修改为:如有违反,台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将依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7)原“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中的第一款内容删除,第二款内容现修改为:1.本协议经乙方和台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第三款内容,现修改为:2.本协议一式五份,乙方一份,市和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各一份。

8)“第二十四条:协议附件”中的内容:现修改为:附件1:《台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代理品牌、产品及供货范围》;附件2:《台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货)商承诺书》;附件3:《台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货)商月报表》;附件4:《台州市协议采购供货单》;附件5:《台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验收单》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采购单位在规定的采购数量60台( 含60台)和采购金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内采购方为本协议有效。

四、履约保证金情况。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台州授权供货商,在签署本协议前须交入贰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在协议履行完毕后5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协议供货的品牌、型号、数量、金额等有关内容的统计表,统一报市、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市采购办联系电话:0576-8201662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再行协商。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台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纬一路66   地址:

电话(传真):0576-8201662           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2005721          签约地点: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纬一路66号一楼招标大厅

 附件四:

台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TZCG2006A-JSJ-         (填写中标人简称                   (填写授权公司供货项目顺序号)

中标供应商:                  

供货商供方:                    

采购方需方:                    

为了保护供、采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严格遵循浙江省2006年第四期计算机、打印机协议供货(招标编号:ZZCG2005A-GK-051CG2005A-GK-05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台州市政府采购供货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和“台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货)商承诺书”中的相关承诺,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预算内(    );预算外(     );自筹(    );付款方式为:财政直接支付(   );采购单位直接支付(    )。

以上按实际情况打“√”确认,涂改无效。

二、合同采购计算机、打印机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序号

计算机或打印机品牌

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

数量

基准价

优惠率

协议供货价格

调整

价格

实际采购价格

合计

1

 

 

 

 

 

 

 

 

 

2

 

 

 

 

 

 

 

 

 

3

 

 

 

 

 

 

 

 

 

合计:人民币(大写)

注:

1、本次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价格为采购单位购买中标产品时的最高限制价格,需方在签订每一单采购合同前,可以就中标产品的价格、服务条款、付款方式与供货商进行进一步的洽谈。若单次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50万元或采购数量超过60台时,采购单位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重新认定采购方式。

2、优惠率=1-投标报价/基准价)×100%

3、“调整价格”指中标供应商根据需方的采购规模,在协议供货价格基础上给予的优惠。

4、“实际采购价格”=“协议供货价格”-“调整价格”

三、保修期: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    )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    )月;

故障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12小时;

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12小时。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货商于         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1、供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1、《浙江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第三、五、八、十二、十三条;

2、装箱单;

3、供方保证一次开箱箱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提出异议时间:               

六、货款结算: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      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供货商货款(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七、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供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2、需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可多选)

a)双方协商解决(     );

b)向供货商指定协调人反映(     );

c)向政府采购中心反映(     );

d)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

e)提请仲裁(     );

f)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供货商指定协调人电话:              

同级政府采购办投诉电话:              

市政府采购办投诉电话:05768201662

九、其他约定事项:

a)需方凭审批后的《政府采购申请表》与供货商签定本合同,《政府采购申请表》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中采购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应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申请表》上所限定的数量和金额相一致。

b)浙江省2006年第四期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招标编号:ZZCG2005A-GK-051ZZCG2005A-GK-052)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台州市政府采购供货补充协议”、“台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货)商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c)本合同一式四联,供货商、中标供应商、需方、同级政府采购办各一联,由供货商在每月终了后五日内统一向采购办汇总上报。

d)本合同应经需方负责政府采购的部门或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需方财务专用章后方为有效。

e)本合同必须报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盖章确认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签章):(以及财务部门章)      供货商(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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