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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规定乱收费行为主要包括的内容

来源:  发布日期:2006-6-27 9:34:4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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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违反规定管理权限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2)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市有关部门已经明令取消,但仍继续执收或自行恢复收费的。

(3)利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行服务或强制企业接受指定服务;违反法律及法规规定,要求企业进行公告;未经市委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强制企业参加收费性的培训、学术研讨、技术考核、检查评比和学会、协会、研究会等,或虽经批准但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的;

(4)行政机关将行政职能转移给下属单位,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

(5)未申领收费许可证、不实行收费公示、明码标价和收费不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的;

(6)其他乱收费行为的。

 

责任编辑:曹家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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