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财预发〔2007〕3号
各市级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布置2007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07〕30号)的有关要求,需要更新填报2007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数据。现就报送2007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数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维持上年填报口径不变。各部门要根据2007年单位和人员变化情况,认真进行数据结转、更新工作。
二、各部门要加强数据审核工作,提高数据质量。要严格审查,修正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提示的可疑数据,要加强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与部门预算编制相关数据、部门决算报表相关数据的衔接,提高数据准确性。
三、各部门要认真核实、修正有关重复人员数据。由于系统更新,以及单位调动、垂直管理等因素,影响了填报质量,2006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存在一定数量的重复人员数据,各部门要根据人员调动等情况认真核实相关重复人员的信息,加强沟通,及时删除有关重复人员信息。
四、各部门要注意与部门决算工作保持一致。无论在填报口径上,还是在布置时间上,财政供养单位人员数据更新的要求必须与部门决算保持一致性,因此,各部门在更新时,一定要互为对照,确保填报口径一致。
五、各部门于2008年2月1日前将有关数据及说明报送我局预算处汇总。有关财政供养人员数据信息我们将通过台州财税网站及单位电子邮局进行公布。
联系人:台州市财政局预算处 金孜 88209217 13806588966
台州市计算机协会 陈丹 88685868 13586088186
金玲娇 15958685761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