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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积极为企业办理纳税证明

来源:  发布日期:2008-7-22 13:03:4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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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阶段我市各地企业为申报免检产品、名牌产品需要到我市地税部门办理纳税证明,市地税局积极、认真地为纳税人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一是出台正式文件(台地税办发[2008]15号)规范办理程序、明确责任到人、统一证明口径。首先明确由市地水税局计财处对纳税数据进行审核,然后交由局办盖章;其次明确各地纳税人必须先由县(市、区)局计财部门核实,再由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县(市、区)局公章;最后统一纳税证明口径,明确只对企业当年度实际入库的税款予以证明。

二是急纳税人之所急,主动延长下班时间、放弃中午休息加班加点为企业办理纳税证明。

三是特事特办,对一些路途遥远的纳税人,在确定纳税事实、保证数据准确的前提下,先予以办理纳税证明,加盖市地税局公章后再回去补盖当地税务部门公章。

四是明确AB岗,确保纳税人能顺利办理,不“空跑”。

    截止目前,市地税局已为企业顺利办理纳税证明近200件。

 

 

责任编辑:高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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